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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 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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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的共享空间

November 04

千字文欲千篇 之六 “暴走妈妈”应该被感动还是应该被批评

今天早上开始,“暴走妈妈”的故事在各种媒体上广泛报道,腾讯网上更是有网友要征集9999个祝福给这个妈妈。当然我无意对这个母亲个体做任何的点评,我们把这个事情抽象出来看。那就是我们的母亲当初为什么不能是健康的呢?

如果母亲是健康的,儿子是不是就不需要等这七个月了呢?需要等到妈妈的脂肪肝好了,才进行移植,当然说这话的意思不是说母亲理应捐肝救子。我们把命题模糊一些或许可以抛开一些感情的因素而更加接近问题的本质。如果一个挚爱的亲人必须需要你捐献个器官或者骨髓之类的东西才能延续生命,我们告诉他的答案:“我愿意,但是你得等我先暴走七个月后”。

我想这样描述应该比较接近我想讨论的问题的本质,就是我们中国人常常是有了问题、麻烦,才开始让自己向着解决它的方向努力,而不愿意“时刻准备着”。只有“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我们才如之何。也就是说,当没有什么事情发生的时候,日子一天天过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利用这大把的时光来进行准备。

先回到健康或者医疗这个问题上来说,如果这个妈妈平时能为了自己的健康每天走个三四公里,也就不会得脂肪肝,也无需在这七个月里暴走了。不过这位母亲甚至更多的中国妈妈可能在儿子得这个病需要捐献肝脏之前,可能压根就不知道什么脂肪肝这个名词,还以为自己活的好好的,健健康康的。为什么呢?天天过的很好啊!哪里也不疼。我亲眼目睹了两位祖辈都是被送进医院的时候都已经是癌症晚期的无奈局面。而我们的医保制度里面,健康体检迟迟无法纳入报销范围,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健康做体检,医保不管,只有到你生病了、住院了,这才成为医保的范围。真不知道医疗保险的设计者如何进行的思考。任何疾病不是在早期最容易治疗吗?

我们不希望再看到第二个“暴走妈妈”或者“暴走儿子”,我们希望国家或者民众从这件事情上看到健康的重要性,从平日的一点一滴做起,扎扎实实做好全民健身工作,让天下更多的母亲知道自己的身体有没有病,平时该如何锻炼身体,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我们希望看到公园里多一些怡然自得的健身锻炼的妈妈,别看到为了病榻上的亲人临时补习的暴走一族。

强健的体魄是强健的人格的基本载体,一个国家的国民如果没有健康的体魄有何谈健全的人格呢?为了家人,为了自己,为了国家,每一个小民百姓快乐健身吧。为了子民的健康,国家也应该从制度设计的层面来鼓励大家健身。

说到这里,我更希望“暴走妈妈”在出院之后,继续“暴走”,成为我们全民健身的形象大使,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2009114     于北京

千字文欲千篇 之五 有些道理需要讲讲

最近上海的“钓鱼”事件搞的沸沸扬扬,央视介入调查之后,网民群起而攻之,浦东区政府不得不出面进行道歉。事件的核心人物孙中介也是名声大震,于是网上开始流传一个著名的段子:千万别惹姓孙的。

日前,上海‘钓鱼执法’惹了孙中界,结果……

数年前,广州收容打死了孙志刚,结果……

百年前,清王朝惹了孙中山,结果……

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庞涓惹了孙膑,结果……

很久很久以前,玉皇大帝惹了孙悟空,结果……

结论,千万别惹姓孙的!

昨晚,凤凰卫视的锵锵三人行也把此事作为专题来讨论,虽然三人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解读,但是我总觉得没有从这件事上追求到问题的最为本质的点。

我们来看看徐子东老师的这段话:“这个是最关键的、典型的侵犯人权,就是说他错在哪个地方?他错在假设你私家车开车,你没有权利让一个陌生的人上你的车,其实这是你的权利。假如你收钱,这是你的错,他卡关应该卡在收钱这步,假如一个陌生人上了你的车,坐了你的车,最后你收钱了,那你是不可以。你偶然一次,我们可以原谅。如果你是经常性的,那就是黑车。”

这段话在我看来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只要收钱就是错了,即便是一次我们可以原谅,但本质上你就是错了,经常性的更成了问题。道理听起来似乎没错,但是仔细想想如果以此为标准,我们现在所有的过春节拼车回老家,住在远郊区的人每天的拼车上班似乎都成了黑车之列,再说的广一点,几个朋友开车出去玩,大家减免了开车人的饭钱,是不是也有了黑车之嫌呢?

其实,我觉得所谓黑车是应该定义为没有取得所谓的经营牌照而又进行商业运营的车辆并且车主以此为生。特别是要以以此为谋生手段作为判断的依据,这才是真正的定义。仅仅是一次或者几次拉人收钱,降低自己回家的路费成本或者赚取一个零花钱,这本是非常正常,甚至应该大力鼓励的事情,说不定会成为我们解决交通拥堵的一个好的方法。一辆汽车上只坐一个人和坐多个人的运力差是可想而知的,当然这个问题有点远了。

回到问题的本质上来,我们常常将一些规定就认为是正确的,或者把我们天天说天天见的东西就通过习以为常的办法认为是真理,其实在我们身边充斥了很多让人感觉荒谬的真理,而我们善良的国民却天天以此作为自己的准则,被这些官老爷们欺压。

孙中山先生训政的观点,在中国现阶段仍然有其正面的意义,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没有经过文艺复兴式变革的国家,百姓需要对很多问题有一个训导的过程,训导的不仅仅是真理本身,更重要的是追寻真理的愿望和认识真理的方法。

 

                                                               2009114     于北京

October 24

千字文欲千篇 之四 茴香豆

北马之后,还没睡个安稳觉就被派到浙江来出差,在浙江省内跑了几个地方,前天晚上颠到了古城绍兴。坐在出租车上,看着这个江南水乡的夜景,努力地在脑子里找寻这个县城在我记忆中的斑点。当然最容易想到的便是鲁迅作品里的那些耳熟能详的名词,三味书屋、百草堂、咸亨酒店、当然还有茴香豆,但是我一直不能将这柔美的水乡和鲁迅先生那倔犟的形象相联系,如此的环境为何能孕育出在这样一个笔锋如此犀利的作者呢?工作间隙便迫不及待地来到鲁迅故居找寻这个问题的答案。

一下出租车首先看到的便是鲁迅先生那代表性的形象雕塑,但是放在这背后的水乡的小巧的民居却与这个雕塑不是那么搭调。这里采用的也是免费赠票的方式,不错不错。踏上石板路,想着鲁迅的文章里面的描述,眼前出现一个奔波于当铺和药铺之间的孩童的样子。可以想象家境的每况愈下,让这个孩子在心里铸成了硕大而又畸形的心结,而又被这石板路和小脚丫拍击出的清脆声音雕刻成一个怎样顽强的样子。

首先走进周家祖屋,院落错落有致,没有山西大院的奢华,更加清新淡雅,随步可见的书房更加显露出江南特有的书香气息,数十间的房屋也足以显示出周家当年的富足。接着来到路对面的三味书屋,隔着一条小河,这里便是当年鲁迅最早接受教育的地方,从介绍里看也算的上是当年绍兴县里面最好的私塾了,不过在鲁迅先生的笔下把这里描述的有些刻板和无聊,但是身临其境让我觉得也没那么压抑,也就是几张座椅而已,可能真正的主角私塾先生才是孩子们当年感受的根源吧。

            穿过鲁迅故居,来到百草园,想起那段对百草园描述的课文,“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其实来到了这里其实只是一个废旧的菜园子,没有课文里描述的那么美了,看来鲁迅确实是从一个纯真孩子的视角来观察这一切,也只有在生活的压力下,才在这废弃的园子里可以找到一丝轻松、惬意吧。
       在往前走,就是著名的咸亨酒店了,学着孔乙己点了一盘茴香豆温了一碗酒,坐在咸亨酒店外面的遮阳伞下,茴香豆就是蒸蚕豆,而这酒就像是喝酱油,哈哈。
       一条小街就这么逛完了,没有什么激动,也没有找到鲁迅文风来源的痕迹,不过想想周作人晚期作品的风格,可能积淀在心底最深的感觉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流淌出来吧。

                                                               20091024   于杭州

October 12

千字文欲千篇 之三 好像还是一个圈哟(跑步独家记忆)

今天跑步回来的路上,想把今天这篇文章的题目定为“跑之乐”,但是顺着这个题目想开去,思路确不知道跑到了哪里。那就信笔游走,写完再总结一个题目也罢。

从开始练习跑步到现在已经两年有余,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了,特别是对于我这个意志薄弱的人来说,恐怕这是我除了没办法要做的事情之外,坚持最久的事情了吧。在这期间,我不停地被人问起一个问题,对于如此枯燥的一件事情为什么要坚持,为什么要去跑马拉松这种对于普通人来说颇有点变态和自虐感觉的事情。其实,我也常常在问自己相同的问题。

其实跑步和我们每天都要做的很多事情一样,重复再重复,乏味的要命。但是如果我们仔细想想,我们常常在刷牙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哼起歌来,走在上班的路上突然觉得脚下生风,走的比平时快了很多。跑步也是一样,那条相同的跑道,每次踏上它的感觉都是不一样的。有时像是遇到了久未约会的情人,想立刻和她接触,连准备活动都不想做,而有时就像是踏着一块冷冰冰的铁皮,连起跑的欲望都没有。

四百米一圈的操场一圈圈的绕,这样的重复让很多人感到枯燥。跑上个三四圈可能也就是大多数人愿意接受的极限了。我一般到操场会跑25圈,并不是说我不感觉到枯燥,而是在这个过程中经历了鼓噪到不枯燥的思想变化。通常刚开始的5圈,处在兴奋期,信心满满速度也飞快,后来慢慢就开始感到疲劳,到10圈的时候可以说是出现自己的身体极限,此时如果没有什么外力的帮助,比如说比我速度快的人刺激,速度往往会下降很多,到了15圈的时候体力也渐渐平衡,极限也过去了,开始5圈闲庭信步般的奔跑,看看跑道上的美女,嘲笑一下被我套了几圈的慢跑者,鄙视一下跑的比走的还慢的老大爷,就到了20圈。这下就开始准备冲刺了,把自己的速度和iPod里面的音乐都调整到最兴奋的那一段让冲刺来的更猛烈些吧。

随着跑步次数的增多,我也发现这四百米的跑道真是烦的要死,不仅跑的头晕脑胀,连膝盖都开始出问题,所以开始跑马路,喜欢跑鸟巢往返,感觉这才是男人的跑法,每跑过一个公共汽车站时,那些等车的人目光就成了我的兴奋剂,公车站成了我的加油站。宽阔的马路上在也不需要为谁让道,为了超个人还得加速减速。

然而,某一天回来的路上我突然意识到这不也是一个圈吗?不过是从四百米变成了十四公里的一个更大的圈,为什么一个小圈上就觉得烦,一个大圈就不烦?这又是何道理?

写到这里我退回到文章的开头给这篇文章补了一个题目,感情也有点伤感和低沉,先到这里吧,洗澡啦!

                                                               20091010   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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